各年级及全体学生: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自强助学金”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年级辅导员审核,学院初审,已初步确定我院2021年获得“自强助学金”学生名单,现将拟定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至9月28日,若有异议,请与资助工作办公室联系。
地址:花园校区原行政楼311办公室
咨询电话:16696687333
邮箱地址:1260868316@qq.com
自强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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