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及全体学生: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年级辅导员审核,学院党政联席决议后,已初步确定我院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现将拟定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若有异议,请与资助工作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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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乌拉尔学院国家助学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