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经学校党委同意,派出第二巡察组对乌拉尔学院党委开展巡察工作。
本轮巡察工作聚焦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紧扣巡察对象职能责任,突出问题导向,重点监督“四个落实”情况,围绕巡察对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责任、全面领导责任、管党治党责任开展监督,查找政治偏差。巡察工作坚持与净化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坚持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坚持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立德树人育人环境,为“双一流”大学创建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保驾护航。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规定,校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不予处置,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轮巡察工作组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9日,联系方式如下。
值班电话:65666529 65666511
工作邮箱:xunchaban@ncwu.edu.cn
巡察意见箱位置:
花园校区乌拉尔学院办公楼北侧入口处
为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组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党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