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创实践学分申请、审核、认定的情况说明
一、 申报流程
1、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华水政〔2016〕176号)和《关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华水创院〔2019〕2号)文件认定标准申请双创实践学分。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学生登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创新创业实践成绩记载与学分认定系统http://210.43.128.92:81/xfrd(学生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nCwu,首次登录需将密码改为含大小写字母加字符的形式,务必牢记密码)。
二、 申请主要类别
1、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省级、国家级)和获得的科技成果奖励。
2、由政府部门、教育部、教育主管部门、省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校、学院等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和学科类竞赛(纯商业机构、盈利团体、无官方及下属部门组织的大赛不予认定)。
3、参加由政府部门、学校、学院举办的创新创业讲座、学术报告、培训以及创新创业就业类社会实践(参加讲座、学术报告应有学院记录和不少于1000字的手写学习总结报告,参加培训应取得结业证书,参加社会实践应获评优秀团队或优秀个人)。
4、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获得的专利和软著。
5、学生作为企业、公司(创业项目)创办人或主要合伙人在孵化器、科技园、创业园等成功运营的创新创业项目。
6、其它符合文件规定的可以认定为创新创业实践的活动。
三、 系统申报注意事项
1、在类别选择页面,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定要符合正确的选项。
2、申报的项目名称务必填写正确。
3、多人参与的项目、竞赛、论文等,一定按照文件要求正确填写本人的排名和需要申请的分值。(排名不分先后的证书按默认名单顺序或学院盖章的顺序证明材料认定学分)
4、参加的比赛设有特等奖的按照一等奖申报,一等奖按照二等奖申报,以此类推。
5、附件上传格式要求为图片(jpg、png)或pdf格式,大小不要超过10M;不允许出现压缩附件,如有多张图片或证明材料需合并一张图片上传,图片应清晰可辨;上传的附件必须与所填写的项目名称一致;附件中证明材料出现多名同学时,只上传有自己信息的页码,并将个人信息用红色边框标注;上传的手写学习总结报告需显示个人的学号、姓名及参与报告或活动的题目。
6、申请的信息如果被退回,需要根据审核意见整改并重新提交。
7、不符合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的材料不要随意上传。
8、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原则上应在第7学期(五年制专业为第9学期)修满,未按时修满的需要在第8学期(五年制为第10学期)补修完成。
8.对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已获得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并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四、 班导师系统审核注意事项
1、班导师应熟悉学校双创实践学分相关文件,并提前做好学生双创实践学分申报的指导工作。
2、班导师应按双创实践学分文件要求对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不能批量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至学院管理员审核。
3、班导师对审核不合格的信息,在退回说明中应详细说明退回原因。
五、 成绩认定标准
1、学分≥5,为优秀;
2、5>学分≥4,为良好;
3、4>学分≥3,为中等;
4、3>学分≥2,为及格;
5、学分<2,为不及格。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