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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拉尔学院课程和规划讲义建设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3年05月24日 14:45  点击:[]


 

根据学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108 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资助与奖励实施细则》(乌拉尔政〔20232号)等文件,为全面提升乌拉尔学院中乌拉尔联邦大学承担的俄语专业课教学效果持续进行中俄双语讲义、教材等教学资源开发,建设中俄融合专业课程,组织开展2023年度院级课程规划讲义和网络课程群建设培育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乌拉尔学院和各专业学院,院级课程建设培育资助项目拟立项2规划讲义建设培育项目拟立项4 原则上每专业1项;网络课程群建设1项(仅面向乌拉尔学院)

二、申报要求

拟申报的教育教学课题应主要聚焦乌拉尔学院培养方案中由俄方承担的专业基础和专业核心课程,课程建设培育资助项目每个专业限申报1项,规划讲义建设培育项目每个专业限申报2项。

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遴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教师向乌拉尔学院提交申报材料,专业教学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学院遴选。乌拉尔学院组织专家评审,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遴选。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在531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乌拉尔学院322/320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2.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3份)、支撑材料(一式1)

电子材料包括: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

五、其他要求

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张忆萌15136473250 郭欣维15901828997

邮箱:zhangyimeng@ncwu.edu.cn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资助与奖励实施细则》(乌拉尔政〔20232号)文件

附件2乌拉尔学院联合开发课程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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