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联合会的性质、宗旨
乌拉尔学院学生联合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利,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机构。是在院团委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联系全院学生自主开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机构。团学联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团委学生会对应。
团学联宗旨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令,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努力学习,把自己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成为素质高、能力强、乐意为他人服务的创造型和开拓型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第二条:
团学联的工作原则、任务、职能
团学联工作的原则是: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密切合作。
团学联工作的任务是: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协助学院各级党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保证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及时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和团结,加强同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舞台。
团学联的职能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三条:
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四条:
本会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组织原则。
第二章 乌拉尔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一条
乌拉尔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乌拉尔学院学生联合会的最高权利机关。
第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院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代表参加方可召开乌拉尔学院学生联合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利,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机构。是在院团委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联系全院学生自主开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机构。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
团学联宗旨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令,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努力学习,把自己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成为素质高、能力强、乐意为他人服务的创造型和开拓型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团学联工作的原则是: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密切合作。
团学联工作的任务是: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协助学院各级党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保证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及时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和团结,加强同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舞台。
学生会的职能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本会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组织原则。
乌拉尔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乌拉尔学院学生联合会的最高权利机关。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代表参加方可召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院党委批准。
第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义务
1、 表决大会的各项决议;
2、 讨论并决定院学生会以后的工作方向;
3、 制定、修改并通过学生会章程;
4、 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5、 收集、整理代表决议,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并提请他们及时向学生答复。
第四条 学生代表条件
1、 思想端正,品德优良;
2、 遵守纪律,学习努力;
3、 坚持原则,公平、公正。
第五条 学生代表的产生
1、 代表的名额由院学生会根据各系的学生人数比例分配给各系,一般为每班一名。
2、 学生代表必须是民主选举产生。
3、 选举结果上报时必须经各系团总支盖章确认方为有效。
第三章 会员
第一条
凡取得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成员(受留校查看处分期间的学生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第二条 会员的权利
1、 会员在本会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会员对本会工作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的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并要求做出答复的权利。
3、 会员有参加本会主办或与本会联合主办的各项活动,并利用团学联提供的各项条件的权利。
4、 会员有向团学联反映,或通过团学联向学院领导及各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的权利。
5、 会员有向上一级学联组织,直至全国学联提出建议、申诉和声明的权利。
第三条会员的义务
1、 会员有坚持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义务。
2、 会员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
3、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制度,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4、 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形象、名誉的义务。
5、 义务会员有积极参加和支持学生会主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6、 会员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提高自身素质的义务。
第四章 乌拉尔学院团学联的基层组织
第一条:
各班班委会是团学联的最基层组织受院的领导。由本班学生选举产生。
第五章 乌拉尔学院团学联成员的产生
第一条:
团学联成员均实行竞选上岗制度,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兼顾各系人员平衡。
第二条:
团学联由团学联主席团经初选后确定正式后选人若干名,并报请院党委、团委批准,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学联主席(详见《团学联主席选举办法》)。
第三条:
各部部长由填写推荐表,经参加竞选演讲、陈述工作计划,由主席团决定最终名单,并报请院党委、院团委批准。
第四条:
各部副部长由填写推荐表,经参加竞选演讲、陈述工作计划,由主席团和相关部门部长共同确定最终名单方案,并报请院党委、院团委批准。
第五条:
各部干事由各部自行在全院新生中选取,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名单报请主席团批准并备案。
第六章 乌拉尔学院团学联的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一条 主席团
1、分团委学生会新媒体中心各设负责人三名,实行轮班执行制。
2、 主席团及其下属各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逐级责任制。
3、主席团成员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团学联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做好校级组织之间的工作交流。
4、主席团成员协助执行主席做好日常工作。执行主席不在职期间,应指定一名主席代理执行主席职责。
5、各部部长主持各部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二条 联合办公室
1.办公室是学生会负责自身建设的职能部门,协助主席团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各部门工作,与广大学生、其他学生组织、与各学院学生分会进行交流,担任学生会内部协调并承担团学联对外形象的部分宣传工作,负责外校或单位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2.负责信息编辑和调研实践。负责校园信息的编辑工作以及对其他各高校的学生组织的调研工作。
3.组织对各项工作和活动的现场考核,为年度考核和评定准备材料,为主席团进行人事任免提供参考信息和方案。
4.管理本会档案(项目档案、文件档案、人事档案),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工作成果、工作总结交至办公室,经统一汇报整理存档或上报团委老师。
5.收集、整理和管理本会的资料。
6.管理本会公务和资产。负责大型活动的资金运营,当开销超过预算时,积极联络校外组织机构进行赞助项目洽谈。开展和维护学生会与其他校内学生组织、兄弟院校、社会各界的联系,为其他部门的对外联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料,增加同学对外界的了解,扩大学校对外的影响力。
7.承担团学联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安排副部级以上会议的召集、记录、签到等工作。
8.起草本会规章制度的原始方案或修订草案,起草和发送本会文件、报告、信函等文字资料。
9.贯彻本会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和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监督指导各部门工作。
10.责安排办公室的值班任务,监督值班人员认真完成值班工作,处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11.执行团委老师和主席团指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监察部
1、监察部是监督和检查学生干部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职能部门。
2、协助学院有关部门进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搜集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当中的思想动态。
3、监督学生当中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负责学生会各部门例会、活动等签到,现场秩序维持的工作,对例会的纪律进行监督以及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5、对大一、大二同学们早晚自习出勤情况的核查并上报。
6、对大一、大二全体同学的宿舍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大一、大二全体同学的上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组织对各部门和干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定,为本会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干部实施奖励提供方案。
9、执行主席团指定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学习部
1、学习部是承担校园学生学术文化建设,是学生会组织和管理学生学习、科技、实践活动、学生体育活动的职能部门。
2、根据同学们求知成才的要求,规划和组织学习竞赛、知识讲座等各种学术科技活动,并协助校学生会组织“磐石杯”基础学科知识竞赛、四六级模拟等学术科技活动。促进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3、负责各类各级创新创业比赛的通知工作。
4、根据学校的教育思路,开展有关学习的活动,丰富同学们的第二课堂。
5、每周对各年级各班进行日常查课工作,记录各班的出勤情况,每周汇报总结一次。
6、根据同学们求知成才的需求,定期举办和学习、俄语相关的竞赛和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做好活动的策划、安排、协调、评奖工作。
7、负责教室卫生的检查、督促、评比工作,协助院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8、加强与校学生会学习部和其他学院学习部的联系,促进学院之间学术交流的发展。
第五条 文体部
1、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大型文娱和体育活动, 筹备各项庆祝活动的节目。督 促各班文体委员开展工作,注意选拔人才,充实文体部工作力量,承担文艺演出任务。
2、举办各类歌会、舞会、丰富同学课余生活, 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
3、丰富学院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艺术文化修养,强抓精神文明建设;。
4、了解党和国家的体育教育方针,掌握本校体育工作方向,协助学校文体部进行体育教育等体育工作,促进我院的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
5、与学校文体部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学校的体育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院体育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的身体素质的提高。
6、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同学们的体育观念,促进群众体育运动的开展,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7、根据学校对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规划和组织各类普及性的体育活动,并协助学校组织校田径运动会等体育比赛。
8、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加强体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帮助体育骨干解决学习、生活和体育活动等方面的困难。
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文体部门的联系,与兄弟院校开展校际体育运动竞赛,促进校际体育交流的发展。
10、执行主席团指定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生活部
1、 生活部是负责学生生活文明建设、维护和表达学生具体利益的职能机构。
2、 规划和实施有关学生生活的服务工作,配合学校后勤部门,为同学们的生活提供便利,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 与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联系,了解学校膳食、住宿等后勤工作的动态,配合后勤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院后勤服务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生活条件的提高。
4、 为同学们与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的座谈、对话创造条件,增进同学们和学校后勤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
5、 配合学校加强学生饭堂的管理,组织学生开展帮厨、搞清洁卫生、维护就餐秩序等多种有益活动。
6、 组织好卫生检查及评比工作,尽力为广大同学营造一个良好的休息场所。及时将近期检查评比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
7、 做好学生中的民意调查,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8、 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后勤工作管理,协助学校搞好食堂和宿舍的民主化管理。
9、 监督指导各系学生会生活部的工作。
10、执行主席团指定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新媒体中心
1、宣传部是团学联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对全院进行学生会工作和形象宣传的职能部门,是团学联对全院进行思想政治宣传的重要部门。
2、了解党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协助党团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思想政治的自我教育。
3、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各项活动,协调各部门开展宣传工作,协助团学联举办各项活动;。
4、充分利用PS、PR、AE等后期软件为团学联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促进团学联工作效率的提高以及工作思路的转变。
5、利用摄影技术进行学生会活动图片、视频的记录与保存工作,同时建立、管理和维护团学联的网络资源。
6、加强对各个新媒体平台的管理,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QQ等新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团学联的工作信息,做好团学联对院内外的宣传工作。
7、收集学生反馈的意见建议,为学生提供信息查询功能,提升学生对学院活动的参与度,提高学生对学校关于学生工作的满意度。
第七章乌拉尔学院团学联日常条例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团学联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学生会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团学联工作效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团学联全体成员,违规团学联干部将由院监察部和纪检部根据团学联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团学联干部管理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条
团学联部应自觉遵守本管理条例,及时高效的完成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分则
第一条 会议管理
1、院团学联各部门实行部门例会制度;
2、会议主要任务是部门内部总结各阶段工作,落实下阶段的工作要点,讨论工作安排,做好各项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3、会议通过部长以及干事之间工作经验的交流与沟通以增强部门内部凝聚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4、部长团会每周召开一次,由监察部负责签到。若有临时请假,需告知监察部与纪检部人员及分管副主席,并由主席开具假条,否则按旷会处理。
5、团学联各部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经该部部长许可,也可邀请其他部门人员参加;监察部执勤人员如有必要,经部长允许可旁听会议。监察人员为了解各部门对于各条例的遵守情况,每学期至少旁听一次各部门例会并整理交于监察部部长,如有必要,监察部部长可上交主席团共同讨论。
6、参加会议人员需配带笔记本和笔以及相关材料,提前十分钟到场,会前签到,签到时举手并答到,务必保持对签到人员的尊重;
7、会议期间务必对通讯工具采取消音或关机措施,如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通讯设备,保持会场秩序,做好会议记录;
8、 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需根据团学联请假制度履行手续,否则视为旷会;
9、 各部门会议出勤情况将纳入团学联干部绩效考核制度以及部门考核制度之中,并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团学联管理条例》给予处分;
10、部门例会取消或临时召开需提前通知联合办公室;
11、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与会者可以在例会中自由发言,充分阐述个人观点;涉及重大问题时必须全体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12、监察部干事会在例会开始前3分钟,进行签到,如有无假条未到者,监察部干事会在门外等10分钟,10分钟以内按迟到处理,10分钟之后未到者按旷会处理。
13、例会请假者需当天交假条,否则按旷会处理。1份交给负责本部门的监察部干事,1份交给负责本部门的办公室干事。如非临时请假,各部长提前写好假条并直接交由监察部执勤人员及联合办公室干事。
14、假条均由办公室打印管理。
15、如有迟到、早退、旷会者需写论文,首次迟到、早退1500字,旷会3000 字并逐次翻倍,于三日内交与联合办公室。
16、论文第一次未交者警告,第二次未交者严重警告,第三次未交者劝退处理并处以部长1500字论文,第四次未交者作开除处理。以上处理均作通报批评。
第二条 值班管理制度
1、为保证团学联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团学联实行办公室值班制度,各部门干事根据联合办公室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人员须在值班人员签到表签到且不得代签,监察部干事负责签到,联合办公室干事负责整理签到表。
4、因故不能值班者,须严格按照手续请假,并当天将假条交给监察部当期的值班负责人备案。未遵守此制度者,按旷班处理。
5、请假必须找团学联人员代班。
6、值班人员找人代班者如非紧急情况,须至少提前2个小时告知当期的联合办公室负责人备案,否则按旷班处理。
7、代替当期值班干事值班者必须为团学联人员,否则视原值班干事为缺勤,如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追究其原值班干事相关责任。
8、未经联合办公室值班负责人同意代班、换班者给予警告处分。
9、值班干事未告知联合办公室值班负责人擅自代班、换班出现违规违纪情况者,由当期原值班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如是当期值班个人原因,根据学生条例进行处罚,并追究原值班人员相关责任。
10、经联合办公室值班负责人许可代班、换班者,出现各项违规违纪情况者,由现值班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11、值班如遇临时加课的情况,需值班开始前开具假条,并交予监察部,否则视为旷班处理,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联合办公室负责人并申请补交假条;若为课表调整,需将课表及时打印并交给联合办公室进行调班。
12、办公室值班,迟到10分钟以内按迟到处理,迟到10分钟以外按旷班处理。值班期间,离开需要经过监察部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办公室,未经监察部负责人同意擅自离开办公室作早退处理。10分钟之内不归者按旷班处理;任何人不得早退。
13、如有迟到、早退、旷班者需写论文(迟到、早退1500字,旷班3000字),并由本部部长签字,下次值班交给监察部。
13、从本学期开始,部门旷班累计超过5人/次(含),迟到累计8人/次(含)。部门内必须有一个部长参与值班。
第三条 活动管理制度
1、为了进一步加强团学联的组织建设,增强团学联成员在活动的主动积极性,特制订本活动制度。
2、在活动前的准备工作中,由主席团和联合办公室联合负责人员分配工作,进行值班。
3、每部需要至少有一名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到场,副部长级及以上一人未到场的部门由部长向主席团递交1500字论文。
4、在活动准备工作中,每位学生会成员必须到场,由联合办公室做好考勤工作。迟到成员需交论文1500字,对缺勤的团学联成员,交论文3000字并给予内部通报批评。
5、如有必要,监察部将会在活动结束后进行签退,未签退者按缺勤处理。
6、遇有课不能到场,需提前请假者,由主席团批准后,假条交由监察部。假条上需注明上课的时间,地点及课程,由监察部负责监督。
7、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应主动积极,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做到自己找活干。
8、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将给予表扬;对工作中严重失职者给予内部通报批评。表扬与批评将记入量化考核。
9、活动中破坏现场纪律,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配合进行签到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四条 连带责任制度
1、为了强化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规范团学联成员的工作态度,特制定本制度。
2、在一学期之内,如若某部门干事累计通报次数达到相应次数,则给予该部门部长团以下相应处分:
累计通报3次,给予该部门部长团批评处分;
累计通报5次,给予该部门部长团警告处分;
累计通报7次,给予该部门部长团严重警告处分。
3、在一学期之内,如若某分管主席团成员所分管部门部长团成员累计通报次数达到相应次数,则给予分管主席团成员以下相应处分:
累计通报3次,则给予分管主席团成员批评处分;
累计通报5次,给予分管主席团成员警告处分;
累计通报7次,给予分管主席团成员严重警告处分。
第五条 请假制度
1、为规范团学联工作行为,保证团学联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团学联全体成员参加的例会、值班、活动出勤等各项工作。
3、团学联成员请假须填写学生会专用请假条,并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4、例会值班请假,一人1张假条,如有不符合格式者,假条作废;活动请假,多人共用1张假条。
5、请假条为一式两份,一份由办公室保管,一份需上交监察部考勤人员。
6、例会值班请假,每个月办公室所发假条张数内部长团签字有效,超出上述张数4人次内分管副主席团成员签字有效。
7、活动请假,部长团无批假权力,由分管主席团成员签字有效。
8、如因为课程问题需要请假,需在例会、值班或活动开始前将假条交至监察部,则此种情况不予记录请假次数。
9、例会、值班及各项活动假条由监察部进行打印管理。
10、假条需及时联系监察部负责人员当天上交,有特殊情况可向自律委员会申请于三日内补交。未交者按缺勤处理。
11、假条如未按照以上条例执行,视为假条作废,请假人员视为旷会,旷班或缺勤。
第六条 课堂出勤检查制度
为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修养,加强对本院团学联成员的监督考核,更好的调动起团学联成员学习的积极性,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从而起到校学生会成员以身作则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并引导周围同学努力打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提升我院学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经院团学联学习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此课堂出勤检查方案,内容如下:
1、检查形式:日常学风建设查课活动中,加强对院团学联成员的监督检查。
2、检查范围及时间:着重于团学联全体成员,每堂课开始前10分钟。
3、具体要求:面对检查时,所有成员应当主动配合学习部人员签到,请假人员需班长代为出示辅导员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检查时若出现不配合,顶撞查课人员情况,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4、结果公布:每周五对本周查课情况进行汇总,并对旷课名单进行张贴公示,并记入量化考核。旷课人员于结果公布三日内向学习部上交1500字论文,若对检查结果有疑问,请与当周六前向学习部提出质疑。学习部将在三日之内公示复议结果。
第七条 卫生检查制度
为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修养,加强对本院学生会成员的监督考核,更好的调动起团学联成员整理内务的积极性,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从而起到院团学联成员以身作则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并引导周围同学努力打造文明干净的寝室环境,提升我院学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经我院团学联生活部研究决定,特此制定宿舍卫生检查方案,内容如下:
1、检查时间及形式:不定期检查,采取分批检查形式,每次中午12:10开始。
2、结果公布:每次检查结果会评出优秀和不及格宿舍,结果于校办张贴公示,结果纳入量化考核,有违纪情况将额外出贴通报。
3、检查范围:院团学联全体成员。
4、检查标准:见团学联内部成员卫生考核细则。
5、具体要求:面对检查时,所有成员应当主动配合生活部人员。检查时若出现不配合,顶撞查寝人员情况,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若出现寝室变动,请及时对生活部进行告知。
6、结果处理:检查不合格的寝室及时进行整改,生活部会在一周内进行复查,卫生检查结果于每月末进行汇总并张贴结果,如在检查过程中存在失误之处请在接受检查三日内上报自律委员会并出示具体证据。无证据生活部会拒不受理。
第八条 团学联成员网络言论规范制度
为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修养,加强对本院学生会成员的监督考核,规范学生干部网络行为,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从而起到院团学联成员以身作则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立良好的网络环境,树立优秀的华水学子形象尽一份力,经院学生会自监察部研究决定,特此制定网络行为规范制度。
第一项 总则
团学联成员网络言论守则是为规范学生网上言行,保障网络安全,保护组织权益,防止由个人价值观不当而引起组织形象和利益受损的情况发生而制定的每一位学生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准则。
本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本会情况修改制定而成。
本则由院团学联监察部制定,由各个部门协助施行。适用于全体团学联成员,主要适用软件在于微博、微信、QQ、贴吧各种社交平台。
第二项 一般规定
1、团学联成员禁止在网络上发表和传播任何诋毁学校、学院以及本团学联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有碍本会形象,部门团结,成员亲和的言论。
2、不得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歪曲事实,破坏社会稳定的不良言论,不浏览不良信息。
3、自觉遵守有关团学联各项条例规定,团学联成员有履行保守团学联秘密的义务,不泄露有关团学联要求不得泄露的信息。
4、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
5、团学联成员在使用学生会公共账号时不得发表存在个人倾向和观点的文章和言论,不得以学生会的名义伪造声明或宣传其他事物。
6、团学联成员在使用学生会公共账号时不得对任何事件而引起的社会舆论妄加评判,不得发表和转载带有消极负面和黑暗色彩的内容。
7、团学联成员在使用学生会公共账号时未经允许时不得更改账号信息。
8、团学联成员应了解学习国家有关网络言论规范的法律法规。
第三项 具体实施
1、检查时间:不定期抽查个人账号及学生会公共账号。
2、检查范围: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四项 处罚措施
1、违反一般规定中第1、5、6条第一次给予劝退处分,并处以3000字论文,第二次给予开除处分。
2、违反一般规定中第2、3条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并处以1500字论文,第二次给予劝退,并处以3000字论文,第三次给予开除。
3、违反一般规定中第4、7条第一次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字论文,第二次给予严重,并处以3000字论文,第三次给予劝退,并处以4500字论文。
4、违反一般规定第8条,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本则接受本院内所有学生对于团学联成员在网上言论的实匿名举报,一经查实,必将处罚结果及时公示。
第九条 量化考评制度
为了强化团学联成员规范自身行为的意识,并展现当代青年的优秀风貌,树立良好的榜样,由学生会监察部及联合办公室研究决定,执行对每位团学联干事进行量化考核并以此为根据进行评优评先的制度。
(一)个人考评
1、每个干事考评满分记为100分,根据例会值班、活动出勤、寝室卫生、课堂出勤、活动表现进行酌情扣分,其中活动表现分数由各部门部长团自行评得。
2、例会、值班、活动出勤迟到一次扣5分,旷会旷班扣10分。
3、课堂出勤旷课一次扣10分。
4、宿舍卫生以监察部打分为准,根据卫生检查所得分数-100后加入总分。
5、活动表现每月月末由各部门部长给本部门干事打分(参考方向:例会活 动出勤、个人能力、部门贡献),封顶扣除20分。
6、每个月对量化分数进行评比,在全体干事中选出得分较高及较低者,由各部门内部分别进行表扬与批评。每月总分低于60分的学生会成员,由联合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
7、个人考评由各部门自行考评,监察部负责审核。
(二)部门考评
部门考评实行百分制,由监察部与主席团打分加权生成。
1、监察部考评,本项满分记为50分。监察部根据当月内各部成员表现(参考上文个人考评)进行部门排名,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记
45分并依此类推,最后一名记10分。
2、主席团考评,本项满分记为50分。主席团根据当月各部门表现,进行酌情打分。
3、连续两次及以上排名倒数的部门,将视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量化考评分数全年累加,作用于优秀部门,优秀干事等年度考核。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章程在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学生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制度、文件、决定。
第二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乌拉尔学院学生联合会所有。
第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乌拉尔学院学生会
乌拉尔学院团学联通知制度
为了提高本院团学联工作效率,规范团学联工作中的通知,文件、邀请函、活动传单、文书资料等(以下线称通知)的收发、传达,决定推行以下规则制度。
1、工作要求:
负责、及时、准确、高效。
2、细则:
(1)办公室值班人员或其他学生干部在收到上级传达的通知后,请在第一时间联系、转交到相关负责人。此外,重要通如文件请特别告如联合办公室,以便收集整理。
(2)联合办公室要做好每次收发通知的记录,包括:通知名称、通知收发时间、通知来源、通知对象、传达是香到位。
(3)联合办公室负责整理收集所有通知文件,纸质版请收录在办公室资科夹,电子版请定期存办公室电脑。同时,办公室要注意通知内容上的细节要求,如:截止日期、联系人、联系地点等,提醒相关人员按时完成任务。
(4)院团学联内部、学生会和各班委之间所传达的通知、文件,自行收发。
(5)通知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时传达,请办公室值班人员换班时应往意提醒接班人员做好联系通知工作。遇到特别的通知文件智不明确应如何处理,请及时联系辅导员老师或是团学联负责人。
3、标准
(1)任何文件传达到联合办公室之后,务必在2个小时内通知到位。
(2)通知记录的时间精确到日。
(3)登记通知的发送者和接收者时,请注明学院、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乌拉尔学院团学联干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团学联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团学联成员作风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团学联章程》等各项制度,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团学联全体成员,违规学生会成员将由校监察部根据团学联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本管理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条对违规团学联成员的处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给予学生会成员的纪律处分要与团学联成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严重程度相适应;
第四条对有违规、违纪的学生会成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或者下列之一的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1、警告;
2、严重警告;
3、劝退;
4、开除。
第二章 分则
第五条
例会、值班以及参加活动无故请假或请假次数较多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给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
1、弄虚作假请假经核实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每学年累计次数2次及2次以上者,予以开除处分;
2、每学期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团学联各项活动请假次数超过4次者,较少参与部门活动者,予以批评处分;
3、每学期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团学联各项活动请假次数累计6次及6次以上者,基本未参加本部门活动,视其性质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警告适用于交于其任务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情况,严重警告适用于交于其任务完成情况不理想或不接受交于其的任务的情况;
4、每学期例会、值班以及参团学联各项活动请假次数累计8次以及8 次以上者,基本未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给予劝退或开除处分,劝退适用于交于其任务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情况,开除适用于交于其任务完成情况不理想或不接受交于其的任务的情况。
5、请假假条必须详细注明请假原因,课假需注明课程,时间及上课地点,否则按缺勤或旷会处理。
第六条
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团学联各项活动迟到、早退次数较多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给以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1、每学期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团学联各项活动迟到、早退累计2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2、每学期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团学联各项活动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每学期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团学联各项活动迟到、早退累计4次者视其性质及后果,给予劝退或开除处分。
第七条
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团学联各项活动无故缺勤次数较多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给以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1、每学期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团学联各项活动无故缺勤1次者,视其情形给予警告处分。
2、每学期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团学联各项活动无故缺勤2次者,视其情形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每学期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无故缺勤3次者,视其情形给予劝退或开除处分。
第八条
违反团学联联合办公室值班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形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办公室值班、参加会议衣冠不整有损学生会形象者,给予警告处分。
2、值班时间在办公室抽烟、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以及参与各项娱乐活动者,视其情形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值班期间擅自翻看学生会档案者,视其情形给予警告处分。
4、值班期间玩忽职守造成学生会财产损失者,追究相关责任并视其造成后果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5、值班期间言语不当,与其他值班人员发生冲突者,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九条
每学期早晚自习迟到、缺勤考核情况,完全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晨读晚自习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
违反团学联财务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形给予警告上处分:
1、损坏团学联公共财物者,视情况给予全额赔偿或加倍赔偿,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违反团学联财务管理制度,弄虚作假、贪污公款者,追究相关责任并视其情节给予劝退或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影响团学联内部团结,有下列情形之一,视其情形及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团学联内部成员勾心斗角,恶意诽谤,影响学生会整体稳定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2、团学联内部人员男女关系处理不当,严重影响学生会正常工作者,视其情节及后果给予劝退以上处分。
3、团学联内部成员因琐事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者,影响学生会稳定有损团学联形象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
团学联成员在公众场合讲脏话、粗话,争座插队、损坏公共财物等损坏团学联形象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劝退或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
参加团学联组织各项活动中,冒名签到者给予警告处分,委托他人签名签到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冒名签到2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委托他人冒名签到2次给予劝退处分。冒名签到3次给予劝退处分,委托他人冒名签到3次给予开除处分。冒名签到4次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四条
参加团学联组织各项活动中,玩忽职守,给团学联造成损失者,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
顶撞上级,拒绝或借故拒绝上级指派的团学联各项工作安排,视
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团学联成员执行学生会工作时,对待同学态度傲慢且严重影响团学联形象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且情节严重者给予劝退或开除处分。
第十七条
以团学联成员名义或作为团学联成员阻碍学生会相关人员执行工作者,视其情节及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
借用团学联名义从事各种违规违纪活动并获取不法财物者,给予开除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团学联成员违反校规校纪受校纪处分者,视其情形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劝退或开除处分。
第二十条
在学期期末自动退出的各部干事都可以添加本学期素质积分,在中途退出或因处罚劝退以及开除处分的干事不予添加素质积分。
第二十一条
如部门信息及个人信息出现变更,请立即联系联合办公室及自律委员会人员进行修改。
第二十二条
团学联成员在执行学生会工作时,出现部门内部失误时,由各部门内部处理;出现较大失误时,由主席团讨论给予处理意见;出现严重工作失误,视其情况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团学联成员在执行学生会工作时,出现部门内部失误时,每项部长团有权处以1000字以内论文;若需处以1000字以上论文,需向主席团申报,由主席团讨论并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团学联成员中途退出者,需提交1500字退出说明,经批准后方可退部。(干事需部长团、分管主席批准同意,部长团需主席团、院团委一致批准同意)未经批准而执意退出者将被列入黑名单,进行全校公示。
第二十五条
所有警告处以1500字论文,严重警告处以3000字论文,论文字不足者视为反省不够深刻,翻倍重写。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监察部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团学联管理条例》实施部门,负责对团学联成员各项违规、违纪的监察工作。
第二十七条
自处罚决定公布3日内,相关学生会成员有权向院团学联监察部提出申诉,并需说明理由。已做开除处理者在此期间不得参与例会,值班和院团学联任何活动。
第二十八条
院监察部会需在团学联成员提出申诉5日内重新裁定并予以答复并附带处罚依据以及理由。
第二十九条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团学联管理条例》各项处罚将作为团学联绩效考核依据之一,并为各项评优评先以及职务竞选的参考材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团学联监察部拟定,最终解释权归监察部所有。如需对本制度进行添加、删改,需上报主席团并经同意后,由监察部进行修改。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团学联
乌拉尔学院团学联卫生评比制度
1、检查时间:
(1)、周一至周五早上7:40前大扫完毕,7:40至7:45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2)、周一早上进行大扫除,周二下午放学进行大扫除.[17:20院里进行检查。
2、检查标准和要求:
(1)、各班责任区每天早上洒水拖地,[周一至周五].
(2)、周一早上卫生大扫除,系里大检查,周二下午放学大扫除,院里将进行检查
(3)、黑板,讲台,开关,地面,桌椅,卫生工具,门窗........一切设施每天及时清理打扫并保持干净,整齐.
(4)、各班认真按时负责垃圾桶,栏杆,墙壁,楼梯扶手,壁画,死角拐角,等及时清理打扫,保持.
(5)、保持班内,卫生区的清洁通风,禁止乱涂乱写乱画,随手丢垃圾等现象的发生.
(6)、每天早上大扫除时,班长,卫生委员到责任督促,起到带头作用.
(7)、各班的责任区要求做到:无纸屑,杂物,杂草等垃圾。班里做到:各种电器开关保持干净,门窗,讲台,黑板,桌椅整齐干净。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3、对班级学生的要求:
(1).责任区打扫干净,并要监督和保持下去。
(2).做到积极配合学生会及系领导的工作。
(3).学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等。
(4).爱护公物,及一切卫生工具和设施。
(5).各班学生打扫卫生时做到细心仔细,有责任,无漏洞,全面的打扫。
(6).每一位同学都要有责任感,搞好自己的身边环境,保持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并同时搞好自己的个人卫生。
4、检查人员的工作要求和标准:
(1).每天按时检查卫生,依照制度和标准进行检查。
(2).每天定时出通报和定时上交卫生记录。
(3).每学期,每月,每周做工作总结。做好记录让各班有底可查。
(4).检查人员以公平,公正的态度进行卫生检查。
(5).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划分,安排。全面熟悉本系各班的责任区分布情况。
(6).工作人员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奖罚制度:
奖:
(1)定期出通报表扬。
(2)对表现突出的班级个人进行表扬。
(3)做好记录并上交,记入“先进班集体”的考核评比中。
(4)将检查结果表现好的班级记入班级考勤中。
(5)在每个学期,都将评比两个卫生比较好的班级,颁发奖状,以资鼓励,并将卫生成绩作为一项重要成绩列入优秀班级的评选中。
罚:
(1).定期出通报批评。
(2).在“优秀班集体”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3).对卫生直接负责人〔班长,卫生委员〕进行个人批评。
(4).并把扣除的分数记入考勤中。
6、扣分标准:
检查标准
扣分标准(分)
百分制
教室(50分)
卫生工具未摆放或摆放不整齐
1~3
桌椅未摆放或摆放凌乱
1~2
地面未打扫扣
1~9
.地面未洒水、拖地
1~6
.黑板未擦会或清理不净
1~3
讲桌未整理或未擦
1~3
开关插座未擦或清理不净
1~3
.灯棒、风扇有浮尘
1~3
垃圾未倒、死角清理不净
1~3
.门框(前后门)未擦或清理不净
1~3
窗台、玻璃未擦或清理不净
1~5
瓷砖、壁画未擦或清理不净
1~5
桌面抽屉未整理
1~2
卫生区(50分)
地面未打扫
1~10
地面未洒水、拖地
1~5
垃圾桶未倒
1~5
栏杆、扶手未擦
1~5
瓷片、墙壁、壁画未擦
1~10
死角未打扫干净
1~5
窗户未擦
1~5
草坪未清理
1~5
注:(合堂按教室检查标准)
另:在卫生检查时间前未打扫完,按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扣分>
注:以上是日常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制度将会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做到客观及时地修改及补充。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团学联
乌拉尔学院宿舍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给学生创造舒适、安全、整洁的优良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一、职责和范围
1、学生宿舍问题上报,维修检查由生活部负责。
2、主要负责学生楼内水、电和设施家具的维修和保养。
二、维修管理
1、学生宿舍值班室和生活部,设有维修登记本,如需维修可及时登记报修。
2、学生宿舍电线网络和设施家具损坏时,生活部应及时引导学生到值班室报修,维修人员进行鉴定,属人为损坏按赔偿标准交费后维修,属自然损耗免费进行维修。
3、生活部应面向全院学生统计宿舍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宿舍管理员沟通,积极联系学院后勤部,做到学生权益的保障作用。
4、生活部要监督同学保证维修人员未来维修之前,严禁任何人私自进行维修,乱拉乱拉电线、更换电器设施,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生活部应与宿舍值班室管理员沟通好,进行信息共享,及时跟进问题进展,并主动的向相关部门沟通以保障学生权益,已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6、生活部每学期应将维修改造建议和维修改造工程统计上报于学院后勤部以便及时落实修善任务。
7、生活部建有专门微信公众号意见反馈窗口,便于学生提出积极建议,并做到及时回复和跟有关部门联络沟通。
8、维修完后应在维修登记本上记录,因特殊原因不能维修时必须在登记本上说明原因。
三、检查工作
1、生活部设立有检查小组,负责对维修工作的检查。若未达到学生正常使用预期需再次跟进,直至有关部门将问题妥善解决。
2、生活部每月对维修工作汇总检查一次。
3、生活部每周对学生建议情况、完善进度汇总统计。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团学联生活部
附件:
学生宿舍小型维修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
时间
年月日
维修地点
维修内容
自然损耗
人为损耗
注: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是自然损耗或人为损耗,请在此栏目打勾。
乌拉尔学院团学联查课制度
查课一直是学风建设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上课的出勤率直接关系到我院的学风建设情况。
1、检查对象
乌拉尔学院全体学生
2、时间安排
每周不定时查课,每查课时间、节次由副部长依据自身及部门干事的情况提前做好安排。具体查课时间和节次需保密,仅查课相关人员知道具体安排,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听查课时间和节次。
3、人员安排
每周的检查人员由乌拉尔学院团学联监察部和学习部成员组成。
4、查课范围
除体育课外其余课程皆处于查课范围内,每班一个月内至少被抽查三次。
5、查课方式
由各班班长对自己班级成员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交给监察部查课成员,监察部查课成员对该班出勤人数
进行核对,若无误则上报结果,若有误则联合该班班长一起重新核查,至确认无误后上报结果。
6、工作安排及要求
(1)查课人员需衣着得体,待人礼貌。
(2)检查人员需提前十分钟到达所检查的班级,各班班长提前统计人数,在检查人员离开之前还未进教室的同学按迟到处理
(3)查课人员不得干扰课堂纪律,需在上课前完成检查工作。
7、通报批评
(1)每周的查课记录交给乌拉尔学院新媒体中心,由新媒体中心在乌拉尔学院公众号上对查课结果进行公示。
(2)在监察部例会上根据各班查课情况对各班班长做出点评,由各班班长对自己班级缺勤的成员进行情况的了解与劝说。